聚焦江西两地纪委最新通报一批违纪典型

编者按

年,江西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这是一场没有退路、必须打赢的硬仗。

政策再好,层层下达,最后落实还是要靠基层的党员干部。然而,少数干部却心存侥幸,把责任和纪律抛至九霄云外,这些“绊脚石”,必须坚决铲除。

近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看看哪些人上“榜”?

赣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信丰县古陂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庆福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经查,年底,林庆福在负责省级“十三五”贫困村古陂镇太平畲族村石禾场村庄整治项目建设中,以赶工期进度为由不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忽视了工程存在的隐患,导致刚建成的项目短期内就出现彩砖坪塌陷、彩砖脱落的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林庆福身为负责该贫困村村庄整治工作的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年5月12日,信丰县纪委对林庆福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寻乌县南桥镇政府劳保所所长钟名伟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经查,年3月至年11月,钟名伟在担任南桥镇廷岭村驻村干部兼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未认真履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职责,对扶贫政策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掌握不够,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欠缺,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参与较少,造成不良影响。年5月4日,寻乌县南桥镇纪委对钟名伟予以立案审查,并在全县通报。

定南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落实扶贫项目计划不力问题。经查,定南县扶贫和移民办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贫困村落实年度扶贫项目计划,其中,在实施天九镇樟联村太阳能路灯和自来水饮用工程项目时,对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超工期”问题督促、监管不到位。截至年3月20日,太阳能路灯工程未按计划完工,自来水饮用工程未按计划开工,存在慢作为问题。经定南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郭德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管副主任李冰和工作人员赖建欢作出书面检查。

新余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渝水区新溪乡龙尾洲村截留套取国家补贴问题。年,新溪乡龙尾洲村委截留部分村民危房改造款共计元;年至年,龙尾洲村委虚报油菜面积.54亩,套取国家补贴共计1.98万元,其中龙尾洲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根孙分得资金元;年7月至年6月,龙尾洲村委截留低保户补贴共计20.1万元,用于发放给其他村民以扩大低保享受范围。年4月,渝水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根孙开除党籍处分;新溪乡政府依法免去黄根孙村委会主任职务,黄根孙违纪所得已上缴财政。

渝水区姚圩镇刘家村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年,渝水区下拔给刘家村2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修建排污沟、道路硬化等项目。年2月该项目经过验收结算后结余1.61万元,村委会研究决定将结余的扶贫资金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发放给7名村干部,每人元。年10月,姚圩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家村党总支书记刘小平、村委会主任龚志伟党内警告处分。

分宜县湖泽镇水川村党支部书记欧阳九根违规截留村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年,湖泽镇水川村阳家村小组3户村民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金1.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欧阳九根以支持党支部建设为名,分别向3户村民收取了元,共计元。年8月,湖泽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欧阳九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分宜县洞村乡霞贡村截留自然灾害补助款问题。年至年,上级下拨给霞贡村45户村民自然灾害补助款共计5.1万元,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村党总支私自截留补助款,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年1月,分宜县洞村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霞贡村党总支书记黄明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仙女湖区观巢镇两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观巢镇茂山村党总支书记黄龙、观巢镇上汾村委主任张员朱在已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下,于年和年申报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两人分别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25万元。年7月,观巢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黄龙、张员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来源: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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